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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知识

人民政协的由来

  •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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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为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和推动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人民政协已成为我国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一)
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由来已久。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1946年就召开过政治协商会议。为了区别于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常把那次会议称为旧政协。因此,考察人民政协的历史轨迹,需要回顾一下从旧政协到新政协的历史。
政治协商会议是于1946年召开的,它是中国共产党联合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与蒋介石、国民党经过斗争争取来的。19458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当时,中国人民面临着两种命运和前途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顺应历史潮流,制定了“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的和平建国基本方针,并于1945825日就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发表宣言,号召全国人民为实现“和平、民主、团结”建国总方针而奋斗,提议由国民政府立即召开多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会议商讨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各项事宜。
蒋介石依仗美国的支持,在拼力强占抗战胜利果实的同时积极准备发动内战,企图消灭人民革命力量,维持其一党独裁的专制统治。但迫于广大中国人民和世界舆论的反对,同时也由于当时立即发动全面内战尚面临许多困难,需要有时间准备,蒋介石不得不同意和平谈判。
19451月,周恩来应美国总统私人代表赫尔利电邀,到重庆与国民党代表王世杰谈判。周恩来提出了召开“党派会议”的协定草案,王世杰不同意用“党派会议”的名称,主张用“政治咨询会议”,经过谈判,双方同意召开有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这就是“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由来。之后,毛泽东亲赴重庆,与国民党、蒋介石经过43天谈判,签订的《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中,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946110日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
会议期间,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与民主同盟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密切合作,为争取民主和平同国民党展开了灵活机智的斗争。经过20多天的激烈斗争,参加会议的各方共同签署了五项决议,即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等五项决议,这些决议基本上否定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否定了蒋介石的内战政策,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利于和平、民主、团结。
后来,周恩来评价这些决议时说:“当然这与我们的新民主主义还有很长的距离,但如照政协做下去,则是向新民主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政协的这些协议很快就被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撕毁了。尽管如此,这次会议作为民主与独裁、进步势力与反动势力的较量,作为各政党协商国是的民主形式,在人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二)
1948430日,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前夕,中共中央发布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立即得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国外华侨的响应。
55日,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名致电毛泽东,积极响应中共的“五一号召”,认为“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之本旨,曷胜钦企。”从19488月开始,应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从全国各地和海外陆续进入解放区,部分人到达哈尔滨,部分人到达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参加筹备新的政治协商会议。10月,中共同到达解放区的民主人士协商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问题,并征询了在香港的民主人士的意见。1125日,中共中央的代表与民主人士在哈尔滨就成立新政协会议筹备会、新政协的性质、任务等,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19496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等23个单位,134人。会议选出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和陈叔通为副主任,共21人的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下设6个工作小组,筹备新政协的各项工作。经会议反复协商,确定了参加单位及代表名单,拟定了各有关文件,并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筹委会决定于1949921日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49921日,肩负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伟大历史重任的盛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开幕。参加会议的代表共有662人。其中正式代表510人,候补代表77人,特别邀请人士75人。会议代表除特别邀请人士外,分别归属于45个单位,包括了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各界的代表,体现了全国一切爱国民主力量的大汇合。毛泽东主持开幕式并致开幕词。由于当时还不具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而政协这次会议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通过充分的民主协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三部历史性文件。《共同纲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政治基础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准则,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的17项决议。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全国政协主席,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无论从组织上还是性质上看,都与旧政协完全不同。它是100多年来中国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不懈奋斗的果实,是“新民主主义运动的一次总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对于中国历史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标志着一个中国人民摆脱奴役压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从此开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