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非中共”是身份要求,“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是政治要求,“作出较大贡献”是业绩要求,“有一定社会影响”是群众基础要求。
标准。党外代表人士区别于一般党外人士的本质特点,就是“代表性”。其基本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亦即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三性”合一。
范围。主要包括“六支队伍”,即: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